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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文摘》全文转载我校学者商志晓教授理论文章

作者:社科处 时间:2017-07-10 浏览量:

近日,《新华文摘》2017年第8期“哲学”栏目全文转载山东师范大学商志晓教授的文章《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哲学审思》。文章原发于2017年1月9日《光明日报》,为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阶段性成果。文章刊发后,被人民网、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官网、中国文明网等转载。原文如下:    

绵延不绝的中华传统文化,在数千年积淀传承中,发挥了无可替代而又令人惊叹的历史作用。但自进入近代以来,由于它深厚植根的社会土壤开始发生变化,及至完全改变了原有的社会结构和社会面貌,中华传统文化遂进入了一段曲折坎坷、命运多舛的艰难尴尬境地。其间,无论是推崇厚爱、传承努力、转型奋争,还是贬损否定、恨怨斥责、弃如敝履,都已转化为当今我们所取态度的经验借鉴、教训汲取、启示依归。我们要延续中华文化血脉并从历史传统中获取精神养料,唯一的选择也是正确的态度,就是实现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    

动因:现实需要与主体使命共同指向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既是中华传统文化数千年传承延续内在规律的现代彰显,是它历经抗争磨难之后寻求新的作为的真切呼唤,更是当代中国语境下民族复兴伟业对中华传统文化释放能量、发挥作用的客观要求与现实需要,是承载民族复兴伟业的执政党和人民大众面对历史文化传统必然怀有的主体使命和责任担当。    

从现实需要看,大到民族复兴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小到和谐人际关系构建和个人健康成长,都有传统的因素参与其中,都与中华传统文化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马克思所讲的旧中国的社会体制犹如“木乃伊”一样解体了,但其思想文化却并不随之消散消失。传统与现在、未来一脉相承,历史上已经消亡而未曾流传下来的东西只能进入到历史学家的视野,唯有传承至今并存在于我们生活中的历史文化才被称为传统而被赋予传统应有的价值。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才说文化既是历史的也是当代的,文化积淀着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当代中国正满怀信心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其中既包括文化小康、文化现代化的内容,更需要强大文化(包括传统文化)的力量支撑和精神保障。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又恰是完成古老中国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憧憬,完成近代以来民族独立、国家强盛的孜孜追求。这就把我们当前的事业与作为源流的历史文化紧密联系在一起,把现实文化建设与传统文化服务于现实需要紧密联系在一起。而说到现实文化建设及其任务要求,我们必须看到,一方面,现实文化建设需要传统文化的支持参与,需要将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成分、积极因素吸纳其中,使之转化提升为适应新要求新任务的新内容与新形式;另一方面,我们重视传统文化及其当代价值,却又不能将其奉为圭臬,更不能唯此至大至上至尊。比较马克思主义在文化建设中的灵魂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创建与发展,中华传统文化在现实文化建设中呈现为“源”与“脉”,却并非“主导”或“主流”。正如毛泽东同志所说:“中华民族的新政治和新经济,乃是中华民族的新文化的根据。”    

从主体使命看,处于执政地位的中国共产党率领广大人民群众,主动扛起传承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大旗,这是合乎历史必然性的正确选择。中国历朝历代都面对一个如何对待已有文化存在特别是儒家思想的态度问题,遂有“独尊儒术”之举和儒释道并容之胸襟。近代以来虽有“打倒孔家店”、铲除一切封建糟粕(凡封建社会产生和流传下来的)的偏颇过激行为,但那是在社会变革和体制过渡时期,由客观因素加上认识偏向导致。只有在进入到改革开放新时期之后,传统文化才在社会稳定发展环境下愈加呈现其意义,我们党的传统文化观才稳定回归、日臻完善完备起来。而在经历了改革开放初期以经济建设为关注重点之后,我们也才更有基础、更有条件、更加从容自信地去思考谋划传统文化的传承弘扬问题,进而提出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目标任务。    

当代中国需要中华传统文化,世界文明同样需要中华传统文化。文化既具有民族性,又具有世界性,全球文化与世界文明是多样性的统一。以这样更为宽阔的视野来看,我们力求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就不只是传统文化的内在要求,不只是现实需要与主体使命的共同指向,还有着更加深厚的基础和更加宏阔的动因,其必要性与必然性愈加清晰显现。    

要义:实质内涵与原则遵循亟待厘清

指明目标方向固然重要,而厘清实质内涵与原则遵循同样不可或缺。对于中华传统文化而言,什么是创造性转化,什么是创新性发展,二者是怎样的一种关系,我们应遵循什么样的原则才能达到目标?这些基本要义需要搞清楚。只有搞清楚了,我们才能够真正破题、切题、入题。    

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一个整体,却又各有侧重、各有所指。所谓创造性转化,是指中华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包括在理念上、内容上、表达上、形式上等各层面。其内涵要求主要有:一是以“现实”为尺度,按照当今时代要求、现实社会标准、当代中国人思维进行转化;二是以服务于现实为旨归,力求与现代社会接轨、与民众需求吻合,达到为今天所用、为现实所用;三是以创造性为特征,即不是简单搬运移植过来,而必须具有新生新造之韵,体现为新蕴含新样式。所谓创新性发展,是指中华传统文化的提升超越,重在阐发立足现实并解决当今时代问题的创新内容。其内涵要求主要有:一是从传统文化思想基地出发,充分尊重而不是背离传统文化思维主线和思维特征;二是以回答解决现实问题为旨归,紧扣时代需求与民众意愿去创新发展;三是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思想养料,在现实条件下致力于文化提升和思想超越。如此来看,创造性转化主要是立足于中华传统文化本身而作出的努力,本体是“中华传统文化”,目标是“转化”,要求是“创造性”,旨归是“服务”;而创新性发展则是以中华传统文化为依托进行的创新努力,“中华传统文化”是底色,“发展”是追求,根本特征是“创新”,旨归不只是“服务”,重在提炼出融入现代社会形态的新内容,这些新内容一头联结着传统文化,一头则进入到了新文化体系之中。    

实际上,我们说“继承弘扬”传统文化,多是在一般意义上的一种笼统表达,未曾仔细区分所包含的不同层面和不同阶段。细细考究一下,其间至少可分为保存保真、整理挖掘、传承弘扬、转化再造、创新发展等几个由基础到高端、依次递进的段落。中华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大体上应分别对应最后两个阶段。这同时也表明,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是一种由此及彼、相互衔接的承接关系,是前后相继、互为支撑的两个层次或两个阶段,各有意义、各有作为而又密切相关、不可割裂。如“忠”“孝”等传统文化范畴和行为方式,其基本精神在今天虽然仍有价值,但在表达方式、表现形式、践行要求、评判标准等方面,都需要结合现实情况进行必要的改造转化,进行有针对性的创新发展。    

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遵循的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从多角度予以阐述,指出:“研究孔子和儒家思想要坚持历史唯物主义立场,坚持古为今用,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因势利导,深化研究,使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发挥积极作用。”“对历史文化特别是先人传承下来的道德规范,要坚持古为今用、推陈出新,有鉴别地加以对待,有扬弃地予以继承。”以此为指导,我们应注意把握这样几点。一是充分尊重传统文化,自觉礼敬民族历史,实事求是地整理挖掘,“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二是科学辨析精华糟粕,区别优劣得失,既要看历史作用又要从当下需要分析,以确认哪些应当保留传承,哪些必须改造调整甚至抛弃。三是立足现实发挥作用,服务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思想文化建设,运用传统不能食古不化,更不能作茧自缚。四是转化再造丰富发展,把承继精神与改造形式有机结合,借鉴吸收有益文化成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五是坚决抵制极端思潮,特别是无视历史文化传统的虚无主义和唯传统至尊的复古主义,还要注意克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功利主义倾向,防止转化创新过程中的形式主义等。    

关键: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最为根本

实现中华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既涉及为什么、怎么看,更关乎干什么、怎么做。与认识层面的理解与把握相比较,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更为关键。马克思讲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实践高于理论,根源于它具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    

无论是创造性转化还是创新性发展,本身就是一种实践要求和实践行为,需要我们积极进行探索。唯有在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中,我们才能够让传统文化中的丰富政治智慧,服务于执政党治国理政实践;让传统文化中的充沛价值理念,助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让传统文化中的正心修身教益,作用于社会主义新人塑造;让传统文化中的完备人际规范,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让传统文化中的厚重文化资源,支撑现代化各项事业发展;让传统文化中的深厚民族精神,凝聚中华儿女共襄复兴伟业;让传统文化中的包容和谐思维,推动与世界文明交流互鉴。    

在付诸行动与实践探索过程中,我们要融会贯通,综合创新,正确处理好各种关系。比如,要处理好传承与创新的关系、传统与现代的关系、实质内容与表现形式的关系、历史作用与现实价值的关系、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的关系、传统文化与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关系等。我们还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积极为转化创新夯实基础、创造条件。一要提高阐释研究水平,增进科学认知,既要知其然又要知其所以然,既要知其何为又要知其如何为;二要加强遗产保护运用,延续血脉风骨,使其既有形又有神、形神兼具完整统一;三要强化宣传普及教育,提高国民素养,让人人都充分了解自己民族的历史与文化,清楚自己从何而来、身在何处;四要加大实践养成力度,打造体验平台,推行经典阅读、礼仪普及、大众讲座等,做到内容鲜活、形式活泼;五要完善弘扬体制机制,夯实保障条件,把软保护和硬约束结合起来,使自觉遵守与立法规定相得益彰;六要优化传承创新环境,营造发展氛围,多管齐下合力共为,为之注入新动力、展现新景象。立足于此,只要我们加大实践行动力度,不断拓宽转化创新路径,积极探索转化创新方式,就一定能迈出新步伐,跃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作者系山东师范大学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弘扬中华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研究》[2015YZD17]首席专家)    

链接:http://epaper.gmw.cn/gmrb/html/2017-01/09/nw.D110000gmrb_20170109_2-1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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