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教育部发布《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40号),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办法依据《高等教育法》《科学技术进步法》《学位条例》等法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参考了教育部及科技部、中国科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部门有关学术不端认定处理的文件,结合国内外高校预防与查处学术不端行为的实践,系统设计了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制度体系。办法共分为:总则、教育与预防、受理与调查、认定、处理、复核、监督和附则等8章,41条。主要规范高校如何预防和查处学术不端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推动学校内部管理活动的进一步法治化、规范化,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校研究生会向全体研究生发出倡议。
“恪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倡议书
山东师范大学全体研究生: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它是一种品行、一种道义、一种责任,不仅彰显着一个人内心的自重与尊严,也塑造着一个时代的灵魂与精神。孟子曰:“车无辕而不行,人无信则不立”,作为肩负着中国梦的新时代青年学子,在求学之路上更应当认真领悟诚信的本质和内涵,积极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观念,正确认识学术诚信对砥砺品格、升华人格的重要意义。为积极响应国家和学校的号召,呼唤诚信学风永驻校园,使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学术诚信教育活动,培养学术诚信意识,塑造高尚学术品质,在此,我们向全校研究生发出以下倡议:
一、实事求是,坚决做学术腐败的抵制者
科研在于创新,学术在于求真,我们要高度重视并充分认识学术诚信的重要性和学术腐败的危害性,树立求真求实、实事求是的学习态度,自觉维护和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学术规范,坚决反对投机取巧、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规范与学术道德的行为,拒绝急功近利,抵御浮躁之风,恪守学术道德,坚决抵制学术腐败。
二、潜心钻研,着力做学术道德的践行者
“立言先立德,做文先做人”,诚信做人是融入社会的最好“请柬”,扎实为学与做事是回报社会的最佳表现。严谨治学,以德为先,作为一名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我们要在学术道德上率先垂范,牢固树立学术诚信意识,加强学术规范锻炼,提升学术规范素养,努力造就完美的学术品格,掌握硬本领、真技术,努力解决科研实际问题,勇攀科学高峰,实现自身发展,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永久的动力支持。
三、重教厚德,时刻做优良学风的推动者
作为一名研究生,要有长远的眼光,坚持治学与做人的统一,从自身做起,守护学术良知,不能因为眼前利益而以牺牲诚信作为代价。在做学问的过程中,应当“真求知”、“求真知”,摒弃不良学风,培养厚积薄发的治学精神,努力打造学术精品,切实将脚踏实地、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落实到日常的学习与科研中去,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积极、透明的学术环境。
同学们,学术诚信对我们来说不仅仅是口号与标语,更是良知和理想。让我们将诚信变成内心坚守的学术理念与道德底线,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坚决反对一切学术不端行为,杜绝学术腐败,恪守学术道德。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呼吸学术诚信之风,聆听学术道德之声,继承和发扬老一辈师大人的优良传统,为我校的学术创新和学术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做一名无愧于时代重托的优秀师大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校研究生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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