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评选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文明宿舍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5-30 浏览量:

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18]19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全体研究生:

为进一步推进学校文明校园建设,引导和激励广大研究生营造文明、安全、舒适、和谐的良好宿舍氛围,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山东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文明宿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体研究生宿舍。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依据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两校区卫生检查学院排名(附件1),千佛山校区前4名(长清湖校区前3名)按本单位研究生宿舍数的50%,千佛山校区5—8名(长清湖校区4—6名)按本单位研究生宿舍数的40%,千佛山校区9—12名(长清湖校区7—10名)按本单位研究生宿舍数的30%,向学校推荐“研究生文明宿舍”名单。

三、评选标准

1、宿舍整洁卫生,安全卫生成绩在学院内排名靠前。

2、宿舍成员遵守各项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维护正常宿舍秩序,无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被学校通报批评现象。

3、宿舍文化积极向上,氛围温馨和谐。宿舍成员热爱集体,团结互助,学习刻苦,尊敬师长,积极参加响应学校组织的各类有益活动。

4、宿舍成员爱护公物,宿舍内无违章用电、吸烟酗酒及私自留宿外来人员现象,无安全事故发生。

5、在宿舍文明文化建设方面积极创新,新颖突出,成效良好。

6、本学期存在安全卫生检查被通报批评的宿舍取消评选资格。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各单位上报材料组织评审,并对评选出的研究生文明宿舍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注重典型和榜样的示范作用,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6月7日下午4点前,请将《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文明宿舍申报表》(附件2)每个宿舍一式两份,《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文明宿舍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签字盖章交两校区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千佛山校区0302,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汇总版电子版发送到1739324390@qq.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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