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字【2016】7号
研究生担任管理助理(以下简称“助管”)是重要的校内实践活动,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之一,对提高研究生实际工作能力有重要作用。为规范“助管”研究生的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高服务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研究生“助管”岗位工作规范。
1.“助管”研究生的岗位设置遵循按需设岗、择优聘用、定期考核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要指定一位工作人员负责对“助管”研究生进行管理和工作指导。对“助管”研究生要明确职责、加强培训、严格要求、规范管理。
2.每学年初学校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公布研究生“助管”岗位设置。研究生竞聘上岗。“助管”聘任对象一般为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优先考虑经济困难者。应聘的研究生必须学有余力并征得导师同意,聘期为一学年。
3.“助管”研究生工作时间每周不少于两个半天。主要从事各项管理辅助工作,如日常事务、日常管理、工作咨询、业务联系、公文起草、计算机管理、信息录入、会议服务等。
4.担任“助管”岗位的研究生要综合素质好、工作积极、责任心强、文字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计算机操作熟练。研究生“助管”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态度谦和、语言文明、尊敬师长、服务师生,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5.用人单位一般不安排“助管”研究生独立值班。特殊原因须“助管”研究生在办公室独立值班时,重要问题要认真登记,及时请示,独立遇到的问题必须汇报、落实。
6.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认真执行作息时间,有事须请假,不得无故缺岗,不得擅离职守,不传播与工作无关的信息,自觉执行保密纪律。不带其他人员在办公室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7.工作时间内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使用计算机时根据工作需要可以上网发送文件、查阅信息资料、查看新闻。禁止上网消遣、QQ聊天、玩电脑游戏。空闲时间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8.注重工作质量,讲求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水平,规范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相互支持,对于需要合作完成的工作应及时进行沟通交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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