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提升学校形象,争创文明校园,学校于10月11日组织人员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了检查,各学院大部分宿舍卫生保持良好,但有个别宿舍表现较差,现分别对以下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和表扬,
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千佛山校区):
7#420 美术 3号床未断电
7#426 音乐 1号床未断电
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千佛山校区):
6#110 文学、7#122 齐鲁、7#206 生科、8#314 化工
8#315 化工、8#415 音乐、9#348 化工、9#425 新传
9#450 生科
硕士研究生(长清湖校区):
22#219心理、22#221心理、22#227历社、22#230历社
22#236 马院、22#239马院、24#509马院、24#513信工
24#518信工、24#519信工、24#524信工、24#525信工
25#424 数统/历社、25#426地环、25#428 地环
25#432 地环、25#505物电
在此提醒广大同学,在学校例查及抽查过程中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请各位同学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气温下降,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在宿舍门外堆置垃圾,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避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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