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
为提升学校形象,争创文明校园,学校于11月1日组织人员对研究生宿舍进行了检查,各学院大部分宿舍卫生保持良好,但有个别宿舍表现较差,现分别对以下宿舍进行通报批评和表扬,
通报批评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千佛山校区):
8#326 体育、9#119 美术、10#110体育
通报表扬名单如下:
硕士研究生(千佛山校区):
6#122 生科、7#204生科、9#009化工、9#215公管、
10#109 国教、10#227齐鲁
硕士研究生(长清湖校区):
24#107 信工、24#203信工、24#209数统、24#211数统、
24#212数统、24#223 数统、25#223物电、25#236 物电、
25#240 法学院、25#302 地环、25#305 地环
在此提醒广大同学,在学校例查及抽查过程中被通报两次及以上,经教育不改情节严重的,学校将按照《山东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管理规定》和《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肃处理。请各位同学保持良好的卫生状况。气温下降,注意保暖,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禁在宿舍门外堆置垃圾,严禁使用违章电器,养成人走断电的好习惯,避免发生用电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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