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ACADEMIC

法学院研究生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庭审

作者:法学院 时间:2016-12-23 浏览量:

12月22日下午,法学院研究生赴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观摩庭审,诉讼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法律硕士等专业研究生同学参加了此次活动,分别在民事审判第三庭、行政审判庭观摩了庭审。

在民事审判第三庭旁听的案件是原告菏泽环宇某某有限公司诉被告济南中恒某某经营部、临沂宏大某某有限公司、丁某某、危某某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情为原告菏泽环宇某某有限公司未注册的商标被被告临沂宏大某某有限公司抢先注册,后国家商标评审委员裁定被告临沂宏大某某有限公司商标无效。被告济南中恒某某经营部、临沂宏大某某有限公司、丁某某、危某某继续生产销售,因此原告诉诸法院要求三被告停止生产销售,并赔偿损失50万元。在庭审过程中,主审法官刘军生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相关程序规定,严谨有序,掌控灵活,给我们旁听同学“讲授”一堂生动的诉讼法课。在行政审判庭审判的行政诉讼案件因涉及法院无管辖权,法官裁定驳回起诉。

此次观摩庭审活动,是法学院研究生参与社会实践的一次重要活动,充分发挥了法学院学子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检验了将法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司法实践的能力,并成为法学院研究生固定化、常态化的社会实践活动,有利于研究生学术氛围的培养, 为学院的研究生工作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

编辑:陈佳惠    

审核:崔翠翠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