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7日下午,应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邀请,山东建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淑华教授在千佛山校区教学三楼报告厅作了题为《高校学生权益保障及法律事务管理》的精彩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于铁主持,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骨干代表200余人共同聆听了报告。
报告中,王淑华从人身权、受教育权、劳动权和财产权四个方面阐述了高校学生的主要法律权益,她通过鲜活的案例分析,向大家讲述了在面临一些法律纠纷和权益保障受到侵害时,高校学生应该如何通过正确的途径去有效的处理和保护好自己。最后,王淑华就规范高校法律事务管理,实现权益保障与依法治校提供了很多可操作性的意见。
近年来,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学生维权意识普遍提高,高校学生在校内外权益受损的事例时有发生,高校学生的权益维护日益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如何处理好高校学生事务管理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切实维护学生和学校的正当权益,实现依法治校,是摆在高校学生工作者面前的重要任务。本次报告会的成功举办对贯彻依法治国理念,提升我校研究生管理队伍和研究生群体素养,健全研究生管理工作规章体制,实现我校研究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推进我校依法治校进程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王淑华,复旦大学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法学博士后,山东省政府、济南市政府与济南市历下区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专家,山东省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咨询委员会专家。曾兼任山东建筑大学法律事务中心主任。学术研究与法律实务擅长的专业领域主要包括:民商法、建筑与房地产法。曾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省部级课题4项,出版学术著作5部,发表了相关学术论文20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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