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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新修订学生管理规定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7-09-01 浏览量:

8月31日,校长唐波主持召开本年度第14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了修订学生管理规定等工作。  

会议听取了有关部门关于学生管理规定制定和修订工作情况汇报,讨论通过了《山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山东师范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办法》等规章制度。 

会议指出,制定修订学生管理规定及配套制度是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加强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学校提升治理能力和管理水平的重要任务。新《规定》(教育部41号令)涉及学生的权利与义务、学籍管理、校园秩序与课外活动、奖励与处分、学生申诉等方面的政策变化,会议要求,学生工作人员及有关职能部门要在新学期的具体工作中体现新《规定》的新思想、新理念和新要求,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座谈会、网络、广播、校园微信平台等媒介,开展宣传教育,使广大师生深刻认识依法治校在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地位、作用与重大意义,自觉增强规则意识、制度意识和法治意识,持续推进依法治校和精细管理工作进程,不断提升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科学化、法治化、人性化水平。     

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自2017年9月1日起实行。  

学校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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