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下午,学校新修订的学生管理规定集中学习培训会在千佛山校区教学三楼报告厅举行。本次培训由研究生工作部和学生处联合举办。各学院(部)党委副书记、全体本科生和研究生专兼职辅导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学生工作处学生管理科科长李华臣首先就教育部2017年修订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在学生管理方面的基本精神、具体内容向与会人员进行了交流汇报,并谈了四点自己的学习体会:一是新规定凸显了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就培养什么人,为谁培养人作了明确规定;二是新规定凸显了依法治校的法治理念,用语更加规范,管理更加法制化;三是新规定凸显了学生权益的维护,增加了学生申诉章节,并就具体申诉办法做了明确规定;四是新规定凸显了指导意义,该明确的地方进行了明确,该放权的地方下放给高校。
随后,李华臣就学校根据教育部令第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和修订的《山东师范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励办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山东师范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山东师范大学学生申诉办法》等有关学生管理方面的配套文件向大家进行了解读,特别是就新修订的《山东师范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做了详细说明。
培训会结束后,传达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就学工战线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进行了具体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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