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通知】关于落实2022-2023学年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22-11-21 浏览量:

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22】4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选树研究生朋辈互助典型,充分发挥激励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心理育人成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是各培养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各培养单位应以班级为单位,选拔具有良好人格特质、热心服务、较强的观察力和理解力的优秀研究生担任朋辈心理互助员。

朋辈心理互助员有关工作职责请参考《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职责》(山东师大党研字[2015]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心理健康教育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师大党研字[2019]1号)。

二、表彰奖励

每学年末,学校将评选表彰“十佳朋辈心理互助员”和“优秀朋辈心理互助员”。

三、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的选拔和工作指导,通过定期沟通与交流,不断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与危机预防工作。

(二)各单位指定朋辈心理互助员负责人,负责统筹朋辈心理互助员相关工作,并及时向研究生辅导员汇报。

四、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11月25日前将《附件1:2022-2023学年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名单》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yjsgzbxinli@163.com。

联系人:李彦佼  86180210

研究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21日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