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21】40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快构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意见》(教思政〔2020〕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研究生指导教师在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首要责任人责任,发挥研究生导师“导思想、导人生、导学习、导科研、导生活”的主体作用,鼓励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全面培养研究生,倡导爱生如子、尊师重道、同学互助、师生共进的优良校园风气,传扬教学相长、团队共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特色导学文化。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评选办法》(山东师大党研字[2017]1号),现在全校范围内启动第四届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评选活动。
一、评选依据
本次评选活动推荐评选对象、评选要求、评选标准等按《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评选办法》(附件1)执行。
二、评选程序
1、推荐阶段(2021年10月27日-2021年11月10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通过团队自荐、学科、学院推荐等方式开展内部评选推荐,经党政班子讨论审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每个培养单位原则上按博导类、硕导分别报送1-2个团队。11月10日(周三)前,将推荐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的纸质版交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06,千佛山校区文化楼308);电子版上传至472492487@qq.com(注明培养单位、团队类别及名称)。
2、审核阶段(2021年11月15日前)
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就申报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一定方式初评,遴选出第四届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候选团队。
3、评审阶段(2021年11月下旬)
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答辩评审会,将组织专家采用书面评审或现场答辩等形式进行评议,最终以投票方式产生山东师范大学第四届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4、表彰奖励(2021年12月)
举行表彰仪式,同时给予获奖团队适当奖励,通过一定方式对“五导”卓越导学团队的事迹进行全校性展示与宣传。
三、有关要求
1、导学关系是研究生阶段核心的社会关系,也是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基础性关系。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建立良好导学关系的重要意义,以此次评选为契机,强化导师首要责任人意识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能力,充分利用好导学互动这个研究生培养的关键渠道,在互动中凝聚共识和价值认同,构建符合新时代研究生特点的“导学思政”体系。
2、各单位要对此次评选活动进行积极宣传,深入挖掘本单位在导学关系建设方面的典型事迹,凝练总结有益经验,展现我校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的良好风貌。
联系人:崔老师 86182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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