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21】3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函[2021]1号)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20年度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以下简称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及研究生班集体(不含2020级新生和其班集体,不含非中国籍研究生)
二、推荐数量
(一)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超过300人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各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审,符合参评条件研究生不超过300人的培养单位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省级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校级研究生组织可推荐一名研究生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审。所有培养单位均可推荐一个省级优秀班集体参加评审。
(二)各单位可在正常推荐名额外,单列名额面向退役复学学生推荐候选人,由学校按照省教育厅要求单独评选推荐。此类候选人需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扫描件。
三、评选条件
(一)省级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言行举止文明,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科研成绩优异,综合测评成绩优秀。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备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心理素质和卫生习惯。
5.在校期间曾获校级优秀研究生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成绩特别突出。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优秀学生的1-4条。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职,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校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院系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学年内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4.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以上称号,或在某一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为学校工作做出重大贡献。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凝聚力强,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课余生活丰富多彩。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院系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3.全班同学作风严谨,勤奋好学,互帮互学,学习、科研成绩优良。
4.一年内曾被评选为校级先进班集体,或在某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四、评选程序
(一)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推荐活动要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通过民主评选产生。省级先进班集体的提名要有学生代表参加,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按照评选条件综合考评。
(三)省级优秀学生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及省级先进班集体候选名单,要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师生意见,接受监督。
(四)由各培养单位党委审核同意后,填写相关材料报送研究生工作部。
(五)学校对各单位报送的候选人、候选单位进行评审,差额评选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推荐上报名单,并进行公示。
五、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把这项工作作为加强研究生德育和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载体抓实抓好。对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突出表现的个人与集体,符合基本条件的,应重点考虑,优先推荐。
(二)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制定周密、安全的评选办法,鼓励采取线上评选方式,减少疫情防控风险。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评选条件,优化评选程序,强化过程监督。对评选中不按规定程序操作、弄虚作假的,学校将取消其评选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记录在年终工作考核中。
(三)在校期间曾获过省级优秀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重复申报同一奖项。
六、填报事项
(一)候选人和候选集体经公示无异议后,填写《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登记表》、《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和《山东省高等学校先进班集体登记表》(见附件)。
(二)退役复学研究生申报时,除报送上述材料外,还需报送《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原件扫描版。
(三)请各培养单位对研究生提交的申报材料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审核申报材料无误后,表格中“院系负责人签名”处请使电子签名。相同内容的word及扫描生成的pdf格式各一份(其中登记表需设置为A4纸正反面),打包压缩为“培养单位名+省级评优材料.rar”的文件,命名发送至:472492487@qq.com。
(四)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周五)10:00前,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联系人:崔翠翠,电话:82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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