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通知】关于落实2020级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20-11-02 浏览量:

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20】27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形成自助、助人的心理危机有效防范的积极成效,预防心理疾病的发生,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研究生健康成长成才,现就进一步落实2020级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有关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一、岗位设置及职责

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是各培养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也是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工作的重要力量,学院应在在年级、专业或班级中选拔具有良好人格特质,具有较强的观察力和理解力,热心服务的优秀研究生担任朋辈互助员。

朋辈互助员有关工作职责请参考《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工作职责》(山东师大党研字[2015]4号)。

二、表彰奖励

每学年末,学校将评选表彰“十佳朋辈互助员”和“优秀朋辈互助员”。

三、有关要求

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是各培养单位负责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学生干部,各单位应加强对研究生朋辈心理互助员的选拔和指导。

请于11月6日前,将各单位朋辈互助员名单(附件1)报两校区研究生工作部备案(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07,千佛山校区文化楼308),电子版请发送到dwyjsgzb@126.com。若其他年级朋辈互助员有调整,请同时备案。

联系人:崔老师 86182290  李老师 86181165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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