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20]1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位导师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研究生助研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设置
我校设置助研岗位博士生全覆盖,硕士生助研岗位总量控制。
二、岗位分配
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均可参加助研工作;硕士生助研岗位总体安排理工科类学院按照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人数的75%设岗,人文社科类学院按照不超过本单位研究生二年级学术型人数的65%设岗。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个别调整,总量控制。
三、申报条件
1、山东师范大学全日制硕士生;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具备良好的思想品德及政治素养,上学年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为优良;
3、学习成绩优秀,考试无不及格,已修课程考核全部合格;
4、导师同意,助推正常学习和科研工作;
5、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四、工作安排
(一)岗位计划及选聘
助研岗位的设置计划及选聘由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完成。各单位应按照工作需要,公开设岗信息、人员数量,并对申请人信息严格审核把关。选聘结束后,填写《助研岗位选聘结果汇总表》(附件2)以及《助研设岗情况统计表》(附件3),连同受聘学生的《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于9 月7 日下午4:00前将书面盖章版报研工部办公室审批(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05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8室),同时报送《选聘结果汇总表》及《助研设岗情况统计表》电子版(邮箱:sdnuygbgl@163.com,文件命名为:**学院研究生助研材料)。
(二)岗位考核
1、学校鼓励导师为研究生设置助研岗位并发放助研津贴。学校按导师助研津贴金额不高于1:1给予配套资助。导师助研津贴发放标准:理工科、人文社科博士生分别为每生每月300元、200元。硕士生助研岗位按一定比例设岗,理工科、人文社科硕士生助研津贴分别为每生每月200元、100元。导师助研津贴每年按10个月核发,由导师负责发放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银行卡账户。助研岗位经考核合格以上,学校发放匹配助研津贴。
2、自本学年开始,博士生助研不再申报,按学期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导师资助情况、导师对博士生安排科研任务完成情况,
3、每学期一考核,被考核者应于学期末工作结束前一周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设岗单位在审阅导师考核记录及个人总结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参加助研的研究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岗位考核优秀者,学校予以表彰;不合格者,取消下一聘期应聘资格。
(三)津贴发放
学校为助研工作考核合格以上者发放津贴。研究生工作部汇总信息报送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五、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积极组织导师和研究生申报,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
2、各单位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遴选,使真正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得以聘任。
联系人:王文平 电话:86182289
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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