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2014级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情况考核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5-03-17 浏览量: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强化研究生校纪校规教育,引导激励广大研究生增强自律意识,促进研究生安全稳定工作和学风建设零事故单位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并取得成效,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实际,按照已有工作安排,经研究,拟于近期对2014级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现就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1、参加考试人员:2014级全体研究生(包括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和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2、考试内容: 学校已发布的有关研究生教育管理规章制度。

参考书:2014版《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手册》

3、考试方式:开卷。

4、时间安排:考试时间为3月26日(周四晚7:00-8:30)

5、考试地点及监考人员安排:请各学院根据参加学校统一考试人数自行准备考场,按参加考试班数指定监考人员(每50名参考学生安排两名监考老师,监考人员可由高年级学生担任),监考人员要尽职尽责,严肃考场纪律,严禁考生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

6、考前准备:各单位认真组织研究生重点学习2014版《研究生手册》,动员学生认真备考;各单位务必对全体学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严肃考纪。

7、试卷领取:请各研工办主任于3月26日中午13:30分别到校本部研工部0302室、长清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四层402领取统一考试试卷。

8、试卷回收阅卷:考试完毕后,各考场以学院(中心)为单位回收并组织评阅。

9、考场纪律:

研究生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非应试学生不得进入考场;研究生应提前进入考场,服从监考教师安排;除相关书籍外其他物品一律不得带入考场,手机必须关闭;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准再进入考场,逾时以旷考论处;按监考教师指定的方式交卷、收卷。交卷、收卷过程考生应保持安静,不得与他人说话;考试过程中严禁交头接耳、抄袭他人答案,只能自己查阅有关资料进行答卷。违反上述规定者,按照考试有关规定处理。

10、考试成绩:

考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最终考试成绩将计入本学年研究生日常量化考核成绩。

11、缺考及补考

如有事不能参加考试者请提前向本单位研工办主任请假,请假和考试不及格者由各单位另行组织学习和考核。

请各单位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协同配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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