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5-06-03 浏览量:

各学院(中心):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对象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的非毕业生;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山东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外省籍学生暑假直接到当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二、贷款额度

本项贷款每年申请一次,主要用于解决学生下一年度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8000元,最低不低于本学年应缴学费金额。

三、贷款申请程序

学院确定的申请贷款的学生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请于6月12日下午5:00前将《申请贷款统计表》见附件,电子版和书面版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2,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402。邮箱:dwyjsgzb@126.com)研工部审核后登陆系统录入。(系统登录方法另行通知)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助学贷款工作效果,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作用,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政策,慎重确定名额,尽量减少个别学生申请名额后又放弃贷款的现象,保证贷款成功率。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相关内容请登录网站查看,并做好学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网站地址为http://www.xszz.gov.cn/contents/26/1381.html 。如仍有疑问,欢迎大家来电交流。

助学贷款工作从现在开始会一直持续到明年年初,各阶段都会有具体工作,战线长、任务重、头绪多,时间往往还比较紧张。为保证工作效果,请大家及时关注通知,并加强相互间交流,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联系人:王庆荣   

       联系电话:8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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