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山东师大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先 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究生工作部 时间:2015-10-10 浏览量:

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教财[2014号]1号)、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下达2015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助学[2015]35号文件)、《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字[2013]130号文件)、《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字[2014]178号文件)以及《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集体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山东师大党研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15年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本次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先工作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2013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研究生集体。

二、工作范围及条件

具体要求参见《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先进研究生集体和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山东师大党研字[2011]11号)、《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以及《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

三、奖励金额

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奖励2万元,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人一次性奖励3万元。

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硕士研究生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

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博士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20%,奖励标准为10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30%,奖励标准为7000元/人;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40%,奖励标准为5000元/人;单项奖学金覆盖比例不超过10%,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硕士研究生的一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10%,奖励标准为8000元/人;二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30%,奖励标准为5600元/人;三等学业奖学金覆盖比例50%,奖励标准为4000元/人;单项奖学金覆盖比例不超过10%,奖励标准为2400元/人。

2013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不超过本单位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10%,奖励金额为500元/人;二等奖学金不超过单位参评研究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为300元/人;单项奖学金不超过本单位参评总人数的30%,奖励金额为200元/人。

四、工作程序

(一)各单位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委员,分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同志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主任、研究生代表为委员的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依照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单位评审工作实施细则。

(二)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自愿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评审委员会采取有效措施,对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学习科研、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核评定。

(三)国家奖学金评审:审核评定合格的博士和硕士参评者由各单位评审委员会进行投票排序推荐;如果本单位符合优先评审条件的硕士研究生超过参评人数的2.3%,可全部排序推荐;如果本单位符合优先评审条件的硕士研究生不足本单位参评人数的2.3%,按2.3%排序推荐(四舍五入)。

(四)所有的评选上报名单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

(五)国家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学校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对各单位推荐人选进行最终评审,按照省下达当年指标数额确定最终人选,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省资助中心。其他几项由评审会审核并留存学生档案。

五、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学校有关研究生评奖、评优、评先工作规定,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坚决杜绝一切徇私舞弊行为,自觉接受师生监督检查。

(二)各单位在评审工作中,要细化标准,严把条件,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尤其要加强对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的考核。

(三)申请参评研究生要切实做到严肃认真,诚实守信,所报材料必须真实可靠,若发现存在弄虚作假,学校将追究当事人责任,取消其参评资格并给予校级警告以上处分。

(四)因时间关系,国奖评审时学院的公示期与学校公示期存在并行时段,如遇问题,由学校一并处理。如有取消评审资格情况,将按照学校最终评审情况依次递补。

六、上报材料及时间

(一)国家奖学金

申请个人按要求规范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1,一式40份,正反面打印,先提交1份审核无误后再复印),各单位同时组织填写《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2)、《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附件3,按学院推荐顺序排列),硕博汇总表需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盖章版。

(二)2015级新生学业奖学金

申请个人按要求规范填写《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各单位组织填写《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账号汇总表》(附件5),账号汇总表需提交电子版和书面盖章版。

(三)2014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各单位组织确定获奖等级的研究生规范填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6)。

(四)2013级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各单位组织确定获奖等级的研究生规范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登记表》(附件7)。

(五)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

各单位要组织确定获奖的研究生规范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评审登记表》(附件8)、《山东师范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评审登记表》(附件9)以及《山东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附件10)。

材料上报时间详见《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1)、《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附件12)、《山东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表》(附件13)。

纸质版材料分校区报送至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2,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0402,电子版材料发送至dwyjsgzb@126.com 

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10月10日   

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2: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3: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5:  2015级研究生新生学业奖学金账号汇总表

附件6: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登记表

附件7、8、9研究生先优评审登记表

附件10:山东师范大学先进班集体评审登记表

附件11: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2:山东师范大学2015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时间安排表

附件13:山东师范大学2014-2015学年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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