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为在研究生群体中营造和保持良好的学术氛围,整合各学院优秀的学术资源,本学期研究生工作部继续依托研究生“治学•修身”学术论坛支持开展研究生日常学术活动,请各学院在上学期学术论坛有序开展的基础上积极设计具有各自特色的学术讲座,申报承办论坛活动。为保证本次活动顺利有序进行,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和形式
采用研究生工作部与各学院联合主办的形式,各学院可结合自身特色,推荐优秀的学术文化讲座、沙龙等活动,面向全校研究生开放。主题包括名师大家的治学经历、求学历程和科研成果的分享,时事政策和重大理论的解读,研究生学术经验交流等。
二、举办时间
2016年3月—6月,申办活动截至6月底。
三、举办流程
1.申请。申请组织的学院(研究院)先将申报表(见附件)报至校研究生会学术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dnuxueshubu@163.com(注明院系),纸质版由学院负责老师签字、盖章后交至校研会学术部各学院负责人(各学院分管负责人员及联系方式见下表)。申请单位应提前2 周(以活动当日为参照)提交申请表。(如有确定时间比较晚的名家报告可提前三天直接报研究生工作部)。
2.审批。校研究生会在收到申请表3日内,依据相关规范审核活动信息,向申请单位发送审批结果通知。
3.实施。校研究生会及申请单位将根据活动计划和学校相关要求,做好活动报批、宣传和组织实施等工作,选配专人负责,保证活动的安全和效果。
4.反馈。活动结束后 1 日内,由举办单位供稿,由校研究生会会审核将活动相关新闻素材发送至研究生工作部相关媒体平台;在活动结束后 1 周内,提交活动转录文稿、多媒体材料和活动经典照片等以便总结。
5.验收。校研究生会在 2 周内根据活动受益面、规模、实施过程、宣传效果和影响、提交材料完整程度等审验,并通知申请单位经费申报事宜。
四、举办要求
1.思想创新,见解独特。论坛内容要符合活动主题、贴近学院学科专业特色,切合学术论坛主旨,在相关专业学科领域内具有一定的前沿性和创性。
2. 学术论坛应面向全校师生开放,紧密切合各学院拔尖创新人才的培养工作,秉持“学术研究无界限,课堂讲授有纪律”的原则,坚持论坛的开放性和包容性。
3. 主讲人具有较高的学术修养和专业功底。活动需准备充分,符合流程,配备专人组织实施等。
4.学术论坛由校研究生会采用统一名称、标识(Logo)和宣传海报模板,提供统一网络宣传平台和活动信息定制服务。
5.校研究生会将为研究生论坛提供统一经费使用办法和必要协调支持等,每场论坛会根据规模大小、论坛品质、主讲人风采等资助200-500元,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6.活动举办时间、地点由各学院自定,校研究生会辅助协调。
五、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欢迎各学院(研究院)积极参与。
联系人: 王庆荣(研工部) 82289 马千惠(研究生会)18353115039
山东师范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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