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国家助学贷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银行类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财政厅有关要求,为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贷款对象及资格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我校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中的非毕业生;
(三)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四)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山东省同一个县(市、区);
(五)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对孤儿、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重病户子女优先资助。 外省籍学生暑假直接到当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
二、贷款额度 本项贷款每年申请一次,主要用于解决学生下一年度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每生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2000元,最低不低于本学年应缴学费金额。学院学生贷款总额一般不得超过所分配贷款额度(分配额度见附件),如确实存在额度不足现象,请及时与研工部联系。
三、贷款申请网上录入 学院确定的申请贷款的学生要在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请登录网站http://loan.xszz.gov.cn/2015/LoginCollege.aspx?SchoolId=119,6月15日前录入学生信息(密码修改后忘记的请与研工部联系)。
四、注意事项
1、为保证助学贷款工作效果,切实发挥资助育人作用,请各学院广泛宣传政策,慎重确定名额,尽量减少个别学生申请名额后又放弃贷款的现象,保证贷款成功率,附件里的贷款额度是每个学院本科生和研究生一共的额度。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相关内容请登录网站查看,并做好学生的解释说明工作,网站地址为http://www.xszz.gov.cn/contents/26/1381.html。如仍有疑问,欢迎大家来电交流。
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从现在开始会一直持续到明年年初,各阶段都会有具体工作。具体来讲,每年5-6月份为学生本人在校申请审核阶段(包括续贷申请及新贷款申请),7-8月份为学生在当地办理贷款手续阶段,9-11月为集中来款阶段,12月-来年1月为学校审核整理数据以及代发抵扣学费阶段。战线长、任务重、头绪多,时间往往还比较紧张。为保证工作效果,请大家及时关注通知,并加强相互间交流,互帮互助,共同进步,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联系人:王庆荣
联系电话:82289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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