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毕业研究生:
每年都会有部分用人单位或毕业生接收单位需要毕业研究生开具在校期间婚育证明以便了解学生的婚育状况,因此,在今年临近毕业之际,学校统一为毕业研究生办理婚育证明,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
1、2016年5月30-6月3日:学院统一开具证明。(附汇总表,见附件3,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发送至ssdjsb2016@163.com)
2、2016年6月6日-8日:学校分时间段以学院为单位相对集中办理。(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办理程序:
1、学院根据毕业生入学时提交的婚育状况以及在校期间在学院备案的结婚、生育变化情况如实开具证明,(证明模板见附件2)没经过学院备案的情况,学院不予证明。
2、以学院为单位按照时间安排表的时间统一到校医院计划生育办公室办理学校证明。
三、其他事宜:
建议各毕业研究生都办理婚育状况证明,并妥善保管,一旦离校后,学校将不再开具证明。
山东师范大学计划生育办公室
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0日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