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开展2016年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6-11-24 浏览量:

各学院、齐鲁文化研究院:

2016年,各学院高度重视,并着力为学生营造平安、尚学、文明、和谐的研究生宿舍氛围,强化学生寝室育人功能,扎实做好研究生宿舍安全文明工作,涌现出一批先进单位和个人,为进一步推动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16年“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及“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下: 

一、评选范围       

1、“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全日制硕士生、博士生培养单位。

2、“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优秀工作者”:荣获“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的具体从事研究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研究生辅导员或导师。

二、评选条件

1、参评单位注重创新管理方式方法,成效显著。本年度宿舍卫生检查累计合格率达到95%以上(含95%);

2、宿舍氛围和谐,人际关系融洽,舍友彼此之间团结友爱;

3、宿舍文化健康向上,富有朝气,评选单位无一宿舍成员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4、宿舍用电安全,本年度无安全事故及安全隐患现象发生。

三、表彰名额

“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10个

“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优秀工作者”10名

四、评选程序

1、各学院(研究院)根据评选条件,结合实际、填写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优秀工作者申报表(附件)。电子版于12月9日17:00前统一发送至邮箱:494803783 @qq.com(文件名为学院名称+安全文明宿舍先进申报表);纸质版材料千佛山校区各单位统一于12月9日17:30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301室;长清湖校区各单位于12月9日下午16:00前送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

2、研究生工作部汇总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先进单位、研究生安全文明宿舍优秀工作者申报材料,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审核评比,确定表彰名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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