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部、各学院、山东省齐鲁文化研究院、各部门、各位导师及全体研究生: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师大校字〔2015〕130号)文件精神和《山东师范大学2016—2017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通知》的通知要求,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及津贴发放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岗位考核
1、考核标准
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一)确定为优秀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高,具有模范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勤奋奉献,工作认真负责;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技能培训。(二)确定为合格等次须具备下列条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具备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工作责任心较强,具有勤奋敬业精神,工作态度比较认真负责;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较积极参与各项工作技能培训。(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不合格等次: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差,或者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差;未能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不参加工作技能培训,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误、失职,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或者重大损失。
2、考核程序
参与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必须是经过学校"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备案上岗的学生)于2017年1月6日前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
设岗单位在审阅个人考核记录及总结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如实对聘用人员进行“三助一辅”工作考核。《工作考核登记表》(一式两份)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人员银行账号统计表》于2017年1月6日下午5:00前将由设岗单位加盖单位公章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2室,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室)电子版发送至dwyjsgzb@126.com文件名写明*****单位“三助一辅”考核材料。
二、岗位津贴发放
“三助一辅”岗位津贴根据各设岗单位提交的《工作考核登记表》和《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人员银行账号统计表》的情况确定相应的补助标准,于2017年寒假放假前报财务处直接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如有问题请联系研究生工作部王老师 联系电话:86182289
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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