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组织参加山东省2017年度第53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7-03-09 浏览量:

教育学部、各学院、山东省齐鲁研究院:

2017年3月,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组织全省第53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班。为切实加强我校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校大学生就业指导队伍的业务水平,为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学校决定组织各学院报名参加第53期职业指导师培训班。

一、培训对象

研究生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职业指导新理念、新实践、新操作;创业指导;典型案例分析;山东就业形势和就业服务现状及分析,学生就业制度、政策和流程;学生就业准备全程指导及职业生涯规划指导;毕业生择业方法和技巧指导;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规知识。

三、申报要求

1.报名条件:参照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人员国家职业资格认证申报条件”(见附件1)。

2.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工作证明。

(2)照片一律现场采集,每人15元。

(3)报考职业指导师的人员需交已发表论文原件一篇,答辩论文一式三份,答辩论文题目及格式要求见网站www.sdjypx.org.cn,上述资料由学员报到时交会务组。

(4)2002年之后毕业的学员需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www.chsi.com.cn

四、培训形式与日程

培训班采用集中面授的方式,授课教师为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指导专家、教育部职业指导专家和就业服务管理部门专家。

3月26日13:30-18:00报到

3月27日-31日脱产培训

5月中旬考试

五、培训地点

济南东方大厦(暂定)

六、收费标准与资格证书

职业指导师:培训费2580元(学院和研究生工作部各承担50%,报名时个人(公务卡)只交纳50%培训费1290元,其余费用由我部负责支付)。

职业指导师资格证书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方网站查询(www.osta.org.cn)。

七、培训要求

本培训本着自愿报名的原则,参加培训的同志要做到按时上课,认真培训,积极备考,最后顺利获得国家职业指导师证书。因个人原因,未获得证书的同志,将追回培训费用,所有费用由个人承担。

八、报名

1、报名截止时间:3月10日下午5:00前。

2、请将附件2报名回执发送到王庆荣 邮箱:573164251@qq.com

3、其他具体事宜待通知。

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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