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关于评选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8-03-29 浏览量:

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18]12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全体研究生: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思政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的典型示范作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全校范围内评选表彰2018年山东师范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评选范围

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在校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推荐名额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可择优推荐1--2名候选人。

三、参评条件

1.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强烈的进取心和社会责任感。

2.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社会公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崇尚科学,身心健康,勤俭节约,乐于助人,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望。

3.学习成绩优秀,每年均获一等奖学金,且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优秀。

4.有比较突出的科研成果。

5.曾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

6.除具备以上条件外,参选学生还需在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创新创业、热心助人、志愿服务、诚实守信、见义勇为、敬老爱亲等至少一项中具有突出成绩或感动他人的事迹。

四、评审及表彰办法

学校将成立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对各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认真评审,评选产生山东师范大学十大优秀研究生,并择优推荐山东高校十大优秀学生候选人。学校将对评选产生的十大优秀研究生进行表彰并进行典型事迹宣传报道。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1.报名表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所列荣誉为校级以上表彰。

2.各基层单位要认真组织好评选活动,确保推荐工作公平、公开、透明。

3.请将候选人推荐表(附件1)、以第三人称撰写20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各一式15份以及信息采集表(附件2)于4月8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两校区研究生工作部办公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02,长清湖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402),同时将推荐表、信息采集表、事迹材料电子版发送到dwyjsgzb@126.com

4.事迹材料要求:标题黑体三号,正文仿宋四号,小标题仿宋四号加粗,行间距固定值23磅。内容应该包括个人简历、所获奖励及典型事迹等。

联系人:崔翠翠 86182290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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