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18]4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各部门、各位导师及相关研究生:
根据《山东师范大学关于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山东师大校字〔2015〕130号)文件精神,以及本学期初《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通知》要求,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已接近尾声,现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三助一辅”期末工作考核,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参与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且必须是经过学校“三助一辅”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备案上岗的研究生。
二、考核起止时间
本次考核从学校审批上岗之日起,截止到2018年12月30日。
三、考核程序
1、参与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的研究生于2018年12月30日前填写《山东师范大学“三助一辅”工作考核登记表》(分岗位填写,附件2-6),向设岗单位提交书面总结。
2、设岗单位在审阅个人考核记录及总结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考核。于2019年1月8日下午4:00前将《考核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及《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考核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送至学校管理办公室备案(长清湖校区英华楼206室,千佛山校区文化楼0334室,电子版发送至dwyjsgzb@126.com文件名写明*****单位“三助一辅”工作考核)。
联系人:崔翠翠 86182290
四、岗位津贴发放
1、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发放岗位津贴。
2、岗位津贴由学校审核后报财务处统一发放至学生银行卡内。
学校研究生“三助一辅”工作管理办公室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4日 编辑:刘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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