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19】16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为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维护高考正常秩序,坚决杜绝在校研究生违规参加高考和参与替考等作弊行为,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考期间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山东省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招考委[2019]1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高考期间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做好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是维护国家教育考试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在校研究生的需要。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副书记是做好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要制定高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和考勤政策,提醒广大研究生不得擅自离校,严禁参与替考。对于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离校或进行替考的研究生,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在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要加强法纪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要强化纪律约束,自觉抵制,严防研究生参与高考线上线下的违纪舞弊行为。
四、严格管理。高考期间适逢端午假期,各单位须采取切实有力措施,严格高考期间的研究生管理。各单位要组织对研究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要安排辅导员对在校学生每日逐一清点、核查,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请假离校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对在校外访学或实习的研究生,要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清查。对经批准请假离校单独在外的研究生,要在高考期间考试开考半小时后与学生电话联系,发现可疑替考者立即上报。
五、严肃问责。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校研究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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