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NOTICE

【通知】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研究生招生考试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作者:研工部 时间:2019-12-19 浏览量:

山东师大党研通字[2019]45号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

 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以下简称“研考”)将于2019年12月21日至22日进行。为了做好研考期间我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研考的正常秩序,坚决杜绝在校研究生违规参与替考和“助考”等作弊行为,现就加强研考期间我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研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认识到做好研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工作,是确保2020年研考安全有序、促进教育公平公正、维护高等教育声誉和形象、爱护在校研究生的需要。

 二、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副书记是做好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督促负责研究生工作的同志加强对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要制定研考期间研究生管理和考勤政策,提醒广大研究生不得擅自离校,严禁参与替考。对于违反学校规定,擅自离校或进行替考的研究生,需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三、强化教育。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在校研究生的教育管理,要加强法纪法规学习和警示教育,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有关涉考条款、《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做到警示教育全方位、全覆盖;要强化纪律约束,严防研究生参与研考的违纪舞弊行为。

 四、严格管理。研考期间,各单位要组织对研究生管理工作进行全面排查,要安排辅导员对在校学生每日逐一清点、核查,要‌‌严格学生请假制度,请假离校的应核清原因,除常规审批程序外,要经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领导审核把关,并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部备案。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对在校外访学或实习的研究生,要通过一定方式进行清查。对经批准请假离校单独在外的研究生,要在研考期间开考半小时后与学生电话联系,发现可疑替考者立即上报。

 五、严肃问责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校研究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管理不严、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9日   

 编辑:赵银雪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