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大党研[2017]1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导师与研究生导学关系的和谐发展,发挥研究生导师“导思想、导人生、导学习、导科研、导生活”的主体作用,鼓励导师合作指导研究生、全面培养研究生,倡导爱生如子、尊师重道、同学互助、师生共进的优良校园风气,传扬教学相长、团队共建、追求卓越、争创一流的特色导学文化,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对象
由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或导师组)及其所指导的研究生共同构成的导学团队。
二、评选要求
1、一位导师或有主导师的导师组与所指导的研究生构成的导学群体为一个参评团队;
2、参评团队的导师或导师组主导师应为山东师范大学全职研究生导师;
3、参评团队中的学生应为当年注册在校的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
4、参评团队的导师组成员应在科研领域有密切联系,在学生指导上真正形成直接合作和互助关系;
5、参评团队坚持立德树人,在研究生人才培养、导学文化建设等方面有所建树;
6、参评团队恪守学术道德,弘扬学术诚信,在近三年内无违反校纪校规的行为。
三、评选标准
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是严慈相济,甘为人梯的师德楷模;
2、是尊师重道,崇德向善的道德模范;
3、是团结友善,互助互爱的和谐集体;
4、是锐意进取,执着坚守的敬业先锋;
5、是协同创新,业绩突出的学人典范。
四、评选程序
1、成立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评审委员会,负责候选团队材料评议、答辩评审等评选工作。评审委员会主任由学校分管领导担任,委员由学校相关职能部门、研究生导师代表以及研究生代表等共同组成。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具体负责落实评审委员会的各项决定,执行评选过程中的日常事务性工作。秘书处设在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各单位通过团队自荐、单位推荐等方式开展内部评选推荐,经党政班子讨论审议后报学校评审委员会秘书处,每个单位可分别推荐博导类、硕导类各1-2个团队。
3、评审委员会秘书处就申报团队所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初步评议,遴选出符合参评条件的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候选团队。
4、组织召开候选团队答辩评审会,听取候选团队陈述答辩,最终以投票方式产生山东师范大学研究生“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博导类、硕导类)各10个,提名奖(优秀)不超过10个。
以上评选程序,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调整。
5、公布评选结果并举行集中表彰。获得十佳“五导”卓越导学团队的主导师同时授予山东师范大学“十佳教书育人优秀研究生导师”称号。
五、激励政策
1、对获奖“五导”卓越导学团队予以山东师范大学“五导”卓越导学团队奖学金(集体奖);获得提名奖(优秀)的团队予以奖励山东师范大学“五导”优秀导学团队奖学金(集体奖)。
2、获奖“五导”卓越导学团队主导师优先参评省级研究生优秀导师。
3、获奖“五导”卓越导学团队研究生主要成员优先参评国家奖学金。
4、获奖“五导”卓越导学团队研究生主要成员优先推荐研究生(博士生、硕士生)科研创新基金评选。
六、其他事宜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2、本办法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2017年3月22日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