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法学院于长清湖校区明德楼模拟法庭成功举办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宣讲会,宣讲主题为“以史为鉴,开创未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本次宣讲会由法学院党委副书记吴晓玲主持,山东师范大学党史学习教育大学生博士宣讲团成员宋彩霞主讲,法学院、经济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等百余名党员、积极分子参与聆听。
宣讲伊始,宋彩霞带领同学们回顾习近平主席“七一”讲话重要内容,对其所蕴含党史精神进行阐释。接下着,宋彩霞从“重要宣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成就:百年不懈奋斗创造出的辉煌”“精神之源:伟大建党精神”“基本方略:坚持'九个必须'”四个方面进行党史回顾。以党的代表大会为主线,以“温饱—总体小康—全面小康—基本现代化—全面现代化”为逻辑链条,串联小康社会的千年宏愿,讲述“四个伟大成就”,强调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刻内涵。最后,宋彩霞引用习近平主席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帮助同学们精准把握中国共产党精神之源,以“坚持真理、坚守理想、践行初心、担当使命、不怕牺牲、英勇斗争、对党忠诚、不负人民”此32字解读伟大建党精神。
本次宣讲会的成功举办不仅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同学们党史学习积极性,培养思想如炬,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青年,更为学院党史学习教育的深入开展打下坚实基础。我们相信,在优秀党史文化的滋养下,法学院全体学生必将以史为鉴,开创美好未来。
供稿审核人:吴晓玲
编辑:王艳晴
审核:崔翠翠
Copyright 山东师范大学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